胡刚说,一旦法官说要用车,就要把公司的奥迪 A6车洗好、加满油,开到他门口。“如果没有司机,你得抛下一切,亲自为他驾车,还要说自己一点都不忙。”
“刚回省城时人生地不熟,光结交贾法官就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胡刚说,那一年,公司的公关费花了20多万元。
2000年初,胡刚从省高院这位贾法官手里揽到了第一笔业务:拍卖省城某农贸市场一层。这个市场最终以720万元的价格成交,胡刚获得72万元佣金。胡刚拿出10万元给承办法官送去,“兑现得越痛快越好”。
“窑 变”
胡刚第一次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冲突:明知是在行贿,却又懵懵懂懂,不清楚会面临何种处罚;明白必须回报法官,不然会让人瞧不起,更重要的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渐渐地,再面临这种矛盾时,胡刚找到了“平衡点”——把送钱过程隐秘化:他从不通过银行转账来付钱,因为那很容易被查出来。他蚂蚁搬家式地提取储备现金,然后集中付给法官。
自第一笔钱送出去后,胡刚知道自己和法官已结成了坚实的同盟,而他以后的生意也会越做越大。农贸市场的成功拍卖,让胡刚名利双收,承办法官也认为胡刚的办事能力确实让他们放心。
两年后,那位贾法官又给胡刚拉来了一笔更大的业务,这一笔拍卖的成交额为2300多万元。“自然,这笔业务搞完后我又把一笔钱给他送了去。”
“要想能把生意长久做下去,你一定要让法官感觉到收钱‘很安全’。”胡刚说,这些法官对受贿的法律后果很清楚,他们惟一担心的是,公司账面上如何平衡这笔钱?
胡刚坦诚地向受贿者“证明”收这笔钱绝对安全。首先胡刚的拍卖公司是私人独资,应此不必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也没有上一级公司来查账。
其次,胡刚想到一个绝妙的平衡账面的方法:用艺术品来平账。比如,先给法官送一只普通的青瓷瓶,然后由法官委托另一家拍卖公司拍卖,他再在拍卖会上以500万的高价竞拍买下,这样通过“合法手段”将500万的行贿款送了出去。艺术品的价值很难准确评估,所以抓不到任何把柄。胡刚这一招屡试不爽。
就这样,胡刚拍卖公司的生意如细水长流,到2003年底,他已经拥有近千万元的资产。
对于财富的急剧聚敛,胡刚当然明白是一种罪恶的“权力寻租”,正是因为他与“法官进行二次分配”的承诺,让掌握拍卖资源的法官让他获得业务。“这破坏了市场公平交易的环境,侵害了其它拍卖公司的商业机会。”胡刚自省。
胡刚常用瓷胎自喻,有时候所处环境就像一座烧制瓷器的“窑”:在那个看不见的地方,瓷胎有可能会发生一种非人力能控制的、也不能被重复的状况——窑变。
忏 悔
自信的胡刚一向自诩行事谨慎。本来做得天衣无缝的“生意”,最后还是出了事。将他招供的是省高级法院的两位法官。
2003年11月底,由省高级法院委托的深圳某房地产拍卖项目,因为法官涉嫌受贿案发,涉案法官交代出曾收过胡刚拍卖公司的好处费。
2003年12月9日,胡刚因涉嫌行贿遭刑拘。最初,胡刚决定自己独自“扛”着,因为他还想继续从业,“不能说,说了就没法再和法官合作”。
但办案人员很快打消了他的念头,“你当他们是朋友,他们却没把你当朋友”,办案人员把两位法官的悔过书中几个小节出示给胡刚看,“法官详细供述收钱的时间、地点、人物”全部很清楚。
“对方已经招供,再扛已经没有意义。”两个星期后,全部招供的胡刚被逮捕。初入看守所,睡觉时见不得一丝光亮的胡刚百般痛楚:晚上头顶灯光,身边有巡逻武警的脚步声、拉枪栓声,监号的呼噜声、叹气声。
同监共有6人,无聊时就打牌,看别的犯人丢下的武侠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