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消合一”——老现象新发展
托夫勒所提示的“产消合一”与其说是揭示了一个新的现象,不如说是用一个新词描绘了已然存在着的某些社会现象,这些现象不论性质为何均内含有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的特性。在托夫勒的定义范畴下,产消合一既包含了象家庭养育这类人类再生产过程中的附带经济行为,也包含了公益组织与个人所进行的公益类行为,还包括了人们利用业余甚至在职业时间中进行的以消费为目的的创造型生产活动(如果与经济生产行为对应,在社会学中可以成为社会性生产行为),这些活动其消费面往往已经被计入经济设计,但其在生产投资意义上形成的产生或价值附加都未系统全面地换算计入经济统计。在托夫勒的预言中,进入信息时代以后,在技术支持之下的人们的产消合一行为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大量增长的阶段,我们从全球基于互联网的各类服务的快速兴起中感受到了这一点——除了我们相对容易了解的电子商务外,更多带有个人爱好、趣味、奉献动机而形成的多类别服务网站证明产消合一在信息革命中获得了新技术支持的动力。
如果我们现在注目中国、印度、巴西、越南这类新兴经济体,那么在这些地方我们会同时看到由工业化与信息化双轨并进而导致的经济提升所推动的社会生活品质的提升,在这种提升中,除了与西方几乎同步的互联网产消合一现象的兴起外,同时在传统领域中的个性化产消合一(DIY)、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化(NGO)和家庭养育模式的变革均为产消合一总量的上升和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条件。因此在全球范围内来说,产消合一现象的发展是由信息化新动力与传统领域扩展这样两重因素决定的。
“产消合一”的商业化机会
“产消合一”总量的扩展无疑本身就对正式生产部门的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正式生产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产消合一还具有更多层次的含义,因此从经济角度来说,也有不同的发展价值。我个人把产消合一大致区分为三类经济价值模式:其一是稳固的非商业化产消合一模式,这一模式会较明显地集中在家庭养育行为及个人化的社会公益行为中,人们在这一类行为中缺乏将其所进行的生产行为公共化或者货币化的足够动力。其二是模拟的商业化产消合一模式,这类行为可以大量地发生在公益组织行为中,尽管在其动员与社会行动中大量使用非货币的激励,但是荣誉奖惩及社会价值交换仍然普遍存在,实际上这些交易总是部分甚至均可用货币形式加以度量。甚至可以更加明确的方式计入GDP总量中,正如许多人知道的那样,大量的NGO是能够也实际上是盈利了的,它与一般商业组织最大的不同是投资者不能用分红或者利润分享的形式来分享利润,而只能将利润转而支持滚动发展公益事业。由于这种可度量的社会价值甚至准商业化利益的存在,西方的社会投资事业也正日益发展起来——支持公益组织发展或进行NGO创业的投资基金越来越多。其三是创意化社会服务职业的发展。在产消合一的发展中,将出现大量既需要更好地表达消费者需要,又可能需要辅助与支持其进行生产行为的新的职业要求,从而创设了新的服务部门与具体职业,其中带有咨询辅导性质的社会创意设计师(我借用心理咨询师一词的结构方式创设了一个新词:Sociatrist)——既可能帮助DIY者转化与实现自己的行动考虑,也可能帮助正规生产部门更好地吸纳消费者的创意性需要而提供更合乎消费者意愿的产品;辅助NGO创设与运作的非政府事业咨询师;解决新问题(比如孩子网迷、婚姻短周期)的家政咨询顾问均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