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热播《贞观之治》,我们发现当时的老子、儿子,以及各方诸侯等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这也很像企业集团的管理问题。中国的企业在集、分权问题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和跨国公司不相同的,在母子公司纷争的状态下哪些是可以用现代企业制度解决的,哪些是中国的一些企业特色在里面?
马玉良:按照集、分权的程度,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战略管控模式、财务管控模式,经营(操作)管控模式。一个是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集团规模的大小,企业的分散度如何?像首钢、武钢、宝钢这些企业,即使很大,但集中在北京、武汉、上海的附近,也有一些企业遍布于海内外,像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以首先地域的分布是需要考虑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如果分布比较集中,通常需要经营操作型,如果分散的面积太大,那么只能搞战略控制型。
第二个要考虑的是要看主业的多少。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的主业比较突出和集中,基本上是石油开采和石化加工等范围,这种就适合战略管控型的模式。联想在集团公司中不算是特大型的,但它的业务比较多,它下面有6个子公司,其中3个是上市公司。像这种类型搞战略管控型就未必合适,搞经营操作型的也不适用,只能搞财务管控,统一财务管理。当然包括下面的人事,第一把手要管,重大的投资决策也要管。作为海外兼并,也要以集团公司的面貌出现。所以业务种类的多少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还有一个就是根据发展过程中集团公司本身职能的变化,这是个很重要的因素。这几个因素,都不是单一的,是统一的整体,不能单独从哪个方面考虑设计,一定要权衡,形成系统的、科学的体系,做出科学的设计和判断。
没有最好的管控模式,只有在某一个时期、在某一个阶段对这个公司来讲最适宜的管控模式。管控模式的选择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之中,是动态的、变化的,不是只有一种模式可用。
傅强:马会长给我们剖析了当前公认的管控模式企业的动态选择和变化规律,让企业有了一个很好的管理模式的参考。但有时候我们发现,管控模式选择合适之后,母子公司仍然还会矛盾,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这些矛盾怎么解决?国外的企业和中国企业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些差异?国际上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吗?
王颖:外国的企业和中国的企业在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同样都是敏感的,“帝国”背后反映的是制度选择、体制选择的问题。中国大企业集团的成因很多是政府机关演变而来,还有的是原来由政府主导的计划体制下演变而来的公司,其基本机制都相似,都是以行政和计划为主导的,这是从制度角度来讲。第二,从文化角度来讲,中国的传统文化主要是伦理文化,而西方的文化主要是契约文化。伦理文化主要是人的因素,比如老子管儿子天经地义等等,而契约文化强调的是在人的平等条件下的规则,更多的是制度的因素。中外企业都会面临管理和控制的问题,但是以什么方式管,与伦理文化和制度文化有关。都有“争”,但争的方式、过程和结果都不同。
四个维度考量三种模式
傅强:对于集团公司来讲,放权和收权的度把握不好,同样会出大问题。通过战略或者资本财务等手段收回了权,但是不是就有好的效果呢?这些都是未知数,子公司抱怨集团公司管得多、管得死,母公司又感觉无力控制等等,类似的抱怨很多,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