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
格言小语:
励志歌曲版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工作
>>
企业管理
>>
财务管理
标题
内容
欢迎阅读:财政部等部门明确出口退税预算管理
财政部等部门明确出口退税预算管理
日期:2005-11-16 14:13:00 来源:网络 查看:[
大
中
小
] 作者:未知 点击: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的有关预算管理问题。
通知明确,从2005年1月1日起,各地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含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税额)中属于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继续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原按75:25比例分担改按92.5:7.5的比例分担。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维持经国务院批准核定的数额不变。
通知还明确了从2005年1月1日起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办理方式。
师做假账的成本太低了。
感谢阅读:
财政部等部门明确出口退税预算管理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
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实施国际税收筹划策略分析
·
科学、客观的房地产估价是课征物业税基础
·
减免税新政解读:四大突破寻求税企双赢
·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怎样避税
·
土地增值税暂不大范围恢复征收
·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详解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
个税改革应谨慎 总税负不宜增加
·
税收优惠改变 影响众多上市公司
·
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
·
对消费税税收筹划的若干探讨
本栏热门文章
|
湘ICP备05012498号
Powered By: CD520.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