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独立的企业纳税会计是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必然要求
纳税会计是以企业为核算主体,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税款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还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经济信息系统,它在多方面与财务会计相对独立存在。具体表现在:首先,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的目的有着明显的差异。其次,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的核算基础、处理方法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三,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遵循的程序和结果不同。
二、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客观需要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标,而税收是影响企业利润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是企业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实现经营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
首先,我国的现行税制较为复杂,操作难度较大,是纳税会计存在的必要前提。由于我国现行的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所以各种规范性文件屡屡下发。一个由财务会计兼任的纳税会计要熟知税法,了解各类规范性文件,掌握税务机关的操作程序无疑存在一定的困难。而较为复杂的税收核算,面对多个税务机关需要办理的办税程序,使纳税会计的存在成为必然。其次,企业纳税会计的存在,有利于企业正确地缴纳税款。在实际税收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一部分企业因对税法的理解出现偏差或对有关减税、免税、退税的优惠规定不甚了解,而多交税款,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还有一些企业,因为一些非主观的原因而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名誉上的双重损失。第三,企业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有利于企业加深对税法的认识。企业可以充分使用税法赋予的纳税人权利,充分享有应享有的减、免、退税权,并及时进行税收决策,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同时还可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避重就轻,避有就无,避早就晚等合理的手段,选择最轻税负的纳税方案,处理经营,投资,财务事项,可以为企业创造效益。而传统的财务会计限于对税法的粗浅理解,就很难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只有专门的纳税会计,才能做出正确的税收决策。
三、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是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的必然选择。
企业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纳税会计,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缴纳税款,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对税务机关征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企业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纳税的遵循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同时,税企职责分明后,税务机关可以避免“保姆”式管理,税务人员可以从繁杂的财务资料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检查纳税会计资料,促进税收征管专业化分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四、我国建立独立的纳税会计具有现实可行性